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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行政院環保署
發布日期:2018/10/19
更新日期: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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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別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
依溫管法第9條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據推動方案訂定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據以落實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工作,而國家能源、製造、運輸、住商及農業等各部門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所屬部門別行動方案,其內容包括該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目標、期程及具經濟誘因之措施。
各部門行動方案簡介如下:

108年六大部門行動方案成果報告:
六大部門行動方案已於107年10月3日奉行政院核定:
106年11月23日第一期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公聽研商會議併同徵詢推動方案意見:
107年完成「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相關方案彙編」,內容包含國家溫室氣體行動綱領、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部門別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其中行動方案則涵蓋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及環境部門行動方案。檔案如附件: